生平
怀尔德于1912年出生于英格兰萨里郡。他在惠灵顿的维多利亚大学学习法律,并于1935年获得律师资格。怀尔德的职业生涯始于法律实践,后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新西兰皇家空军服役。战后,他重返法律界,并逐渐崭露头角,成为备受尊敬的律师。
法官生涯
1962年,怀尔德被任命为新西兰最高法院法官。他以其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公正严明的态度和出色的辩论技巧而闻名。怀尔德在任职期间处理了许多重要的案件,对新西兰的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66年,他被任命为枢密院成员。
首席大法官
1971年,怀尔德被任命为新西兰首席大法官,成为新西兰司法体系的最高领导者。他在任期间,致力于维护司法独立,提高司法效率,并推动法律改革。他积极倡导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并努力确保法律的公正性。
家庭
怀尔德与妻子玛丽·伊丽莎白·怀尔德育有子女。他的妻子在怀尔德的职业生涯中一直给予他支持,并陪伴他度过了许多重要的时刻。
晚年与逝世
怀尔德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一直致力于司法工作,直到1978年因病去世,享年65岁。他的逝世对新西兰的司法界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他的贡献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结论
理查德·怀尔德爵士是一位杰出的法官和法律领导者,他为新西兰的司法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公正、严谨和对法律的执着追求,为后人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