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米尔公司诉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案 (Lechmere, Inc. v. NLRB)

案件背景

莱克米尔公司是一家位于康涅狄格州的零售商店。在1987年,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的一个附属工会,服务业雇员国际工会(SEIU),试图组织莱克米尔公司的员工。工会组织者无法直接与员工接触,因为莱克米尔公司的政策禁止非员工在公司的私人财产上进行宣传活动。工会组织者因此在莱克米尔公司停车场的人行道上进行宣传,但是效果不佳。

工会随后寻求进入莱克米尔公司的物业进行宣传,莱克米尔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工会向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提出了申诉,声称莱克米尔公司阻止其进入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劳工关系法》(NLRA)。

法院裁决

劳工委员会裁定莱克米尔公司犯有不公平的劳工行为,因为它拒绝允许工会组织者在其物业上活动。上诉法院维持了劳工委员会的裁决。然而,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莱克米尔公司有权禁止工会组织者在其私人财产上进行宣传,除非工会无法通过其他合理的途径接触到员工。最高法院认为,拥有物业的权利是雇主的固有权利,受到保护

最高法院援引了此前在《巴顿鲁日钢铁公司诉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案》(NLRB v. Babcock & Wilcox Co.)中的先例。 在巴顿鲁日钢铁公司案中,最高法院确立了雇主限制非员工在公司财产上进行组织活动的原则。只有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员工时,雇主才需要允许组织者进入其财产。

案件影响

莱克米尔案对美国劳工法产生了重要影响。该案确立了雇主有权限制工会组织者在其财产上活动的原则。这一裁决限制了工会组织者接触员工的方式,增加了工会组织工作的难度。莱克米尔案强调了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并对雇主在劳工关系中的权利进行了界定。

莱克米尔案对美国工会运动产生了负面影响。由于工会组织者难以直接接触到员工,工会的组织难度增加,工会会员数量有所下降。这一判决使得工会更难有效地与员工沟通,并宣传其组织目标。

结论

莱克米尔公司诉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案是美国劳工法中的一个重要案例,它确立了雇主限制非员工在私人财产上进行组织活动的权利。该案强调了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并对工会的组织活动施加了限制。这一裁决对美国劳工运动产生了长远的影响,使得工会组织工作更加困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