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存在的法律 (The Law that Never Was)

第十六修正案的争议

这本书的核心观点是,美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并未授权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该修正案于 1913 年批准,旨在允许国会征收“来自任何来源的所得税,而无需按人口比例分配”。然而,本书作者认为,该修正案并未明确赋予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权力,或者说,即使赋予了权力,其范围也比普遍理解的要狭窄。

他们辩称,“所得税”一词的含义仅限于企业利润,而非个人工资或薪金。因此,他们认为对个人工资和薪金征税是违宪的,或者至少超出了修正案的授权范围。

税收骗局的说法

本书进一步主张,美国国税局(IRS)一直在利用人们对税法的误解,通过欺诈手段征收个人所得税。他们认为,许多人之所以缴纳所得税,是因为他们相信这是法律要求的,但实际上,根据作者的解读,他们并未真正有义务缴纳。这种说法将征税行为定义为一种欺诈行为。

该书还提出了各种论点,试图证明美国政府征税的依据不合法,例如,他们认为《国内税收法典》本身存在问题,或者 IRS 的执法程序不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

影响和争议

《从未存在的法律》一书在一些对政府持怀疑态度的人群中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在阴谋论者和反政府组织中。该书推动了对所得税制度的质疑,并引发了许多人拒绝缴纳所得税的行为。尽管如此,这本书的观点并未得到法律界的普遍认可。绝大多数法庭裁决都支持美国国税局征收所得税的权力。

对于本书提出的观点,主流观点认为其论证缺乏法律依据,是对宪法和税法的误读。这本书的影响是复杂的,它既促进了对政府的质疑,也为一些人提供了拒绝遵守法律的理由。

结论

《从未存在的法律》一书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了激烈的质疑,但其主张并未得到法律界的普遍认可。虽然这本书在特定人群中引起了共鸣,但其观点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并可能导致对税法的误解。尽管如此,该书引发的争论反映了对政府权力、宪法解释以及税收公平性的持续关注。

参考资料